-- FROM NTPC SITE
-- FROM NTPC SITE
本市修正提升國小學生寫作能力規劃及其相關規定補充說明
主旨:有關本市修正提升國小學生寫作能力規劃及其相關規定補充說明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本局112年5月31日新北教國字第11210249741號函續辦。
二、考量學生認知發展、國語課本編排與教學進度,以及課綱對各年段國語文節數之規定,112學年度起各年段寫作規範如下:
一、二年級學生每學期應完成至少5則句段習寫、看圖作文或口述作文,其內容及形式交由各校課程發展委員會(以下簡稱課發會)討論後實施。
三至五年級及六年級第1學期,每位學生每學期成篇作文篇數為4篇(如記敘文、應用文、說明文或童詩仿作等);除4篇成篇作文之外,另外指導學生完成2篇多元寫作,此2篇多元寫作之內容及形式由各校課發會討論後實施。
六年級第2學期因上課日數較短,學生除畢業前需完成1份統整性主題/專題/議題探究課程之研究報告(個人或小組),亦應完成5篇多元寫作,此5篇多元寫作之內容及形式交由各校課發會討論。
三、有關各校作業調閱抽查作文之方式與內容,請依《新北市國民小學教務SOP手冊》第11項「新北市國民小學教務人員辦理作業調閱標準作業流程」辦理:
教務處(教導處)應訂定作業調閱實施計畫,並經課發會通過後實施。
作業調閱實施計畫應含作業調閱辦理之期程、科目與項目。
四、相關作業抽查及呈現方式,屬各校本權責自行決定事宜,應考慮師生教學時間及實益,妥善討論規劃執行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本局112年5月31日新北教國字第11210249741號函續辦。
二、考量學生認知發展、國語課本編排與教學進度,以及課綱對各年段國語文節數之規定,112學年度起各年段寫作規範如下:
一、二年級學生每學期應完成至少5則句段習寫、看圖作文或口述作文,其內容及形式交由各校課程發展委員會(以下簡稱課發會)討論後實施。
三至五年級及六年級第1學期,每位學生每學期成篇作文篇數為4篇(如記敘文、應用文、說明文或童詩仿作等);除4篇成篇作文之外,另外指導學生完成2篇多元寫作,此2篇多元寫作之內容及形式由各校課發會討論後實施。
六年級第2學期因上課日數較短,學生除畢業前需完成1份統整性主題/專題/議題探究課程之研究報告(個人或小組),亦應完成5篇多元寫作,此5篇多元寫作之內容及形式交由各校課發會討論。
三、有關各校作業調閱抽查作文之方式與內容,請依《新北市國民小學教務SOP手冊》第11項「新北市國民小學教務人員辦理作業調閱標準作業流程」辦理:
教務處(教導處)應訂定作業調閱實施計畫,並經課發會通過後實施。
作業調閱實施計畫應含作業調閱辦理之期程、科目與項目。
四、相關作業抽查及呈現方式,屬各校本權責自行決定事宜,應考慮師生教學時間及實益,妥善討論規劃執行。
瀏覽數: